歷 史 沿 革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4-02
- 資料點閱次數:12539
本署簡介
本署之前身,初為日治時期之「台北地方法院檢察局」,台灣光復後,奉派為第一任首席檢察官蔣慰祖先生於民國34年11月1日到職接收該局業務,並更名為「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處」。民國78年12月24日配合法院組織法之修正,再更名為「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機關首長首席檢察官亦同時改稱檢察長。
由於大臺北地區人口急遽增加、案件逐年增多之趨勢,先後於民國70年成立板橋分院檢察處(79年4月獨立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於102年1月1日起更名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73年成立士林分院檢察處(84年7月獨立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民國107年2月8日機關門首銜牌更換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7年5月2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55461號令公布增訂法院組織法第114條之2,107年5月25日正式更名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目前管轄區域為臺北市之中山、大安、松山、信義、中正、萬華、文山及新北市之新店、烏來、坪林、深坑、石碇區等12個行政區。轄內設籍人口數截至104(2015)年12月底止,為195萬9907人。本署位於全國政經中心,轄內政府機關及重要組織林立,案件量大質重,統計民國85年之全年新收案件總計113,673件至104年度之188,283件,20年來平均年增率為2.69%。85年度之全署員額為401人(其中檢察官91人)、105年度之全署員額為607人(其中檢察官161人)。
回溯政府接收台北地方法院檢察局,更名之初,辦公處所係原日治時期之台北州文武町三丁目,即現在之司法大廈一、二樓部分廳舍。
其後,由於政府勵精圖治,百廢俱興,台北都會區經濟繁榮,民生富裕,社會轉趨多元化,訴訟案件因而遞增,原有員額編制亦逐步擴充,致辦公廳舍擁擠不堪。法務部有鑑於此,乃毅然於司法大廈旁籌建司法新廈,本署獲配新廈西側廳舍約1,938坪,於民國74年完工啟用後,同年五月遷至新廈辦公以迄於今。
由於案件量及編制員額仍不斷增加,辦公空間不敷使用,本署遂於民國88年5月租用貴陽街2段26號共三個樓層作為第二辦公室,由執行科及觀護人室遷入辦公,辦理執行、觀護綜合業務迄今;98年1月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移撥臺北市辛亥路2段185號1至2樓供本署作為第三辦公室,由檢察事務官室遷入進駐;98年6月再向國防部無償借用博愛路164號5樓作為本署第四辦公室,將部分行政科室、法醫室、圖書室、電腦教室及修復式司法會談室遷入。
因辦公廳舍分散,造成同仁間協調連絡不易及安全管理困難等問題,經法務部與國防部協調,將國防部「博愛大樓」一、二樓及「採購大樓」(均位於博愛路)移撥本署使用,羅前部長瑩雪並指示會計處協助爭取經費,目前正依規劃儘速整修中。
本署在有限之預算情況下,因應業務量及員額大幅成長,逐年擴建及修繕辦公廳舍、改善辦公環境,加強便民等各項軟硬體設備,期能提供更完善的服務,提升工作與服務之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