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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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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申請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7-28
  • 資料點閱次數:5

公告: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受理115年度毒品防制基金補助案,請於114年8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送件至本署

一、申請相關規定及表格詳見附件「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補助民間團體辦理毒品社區處遇作業要點」。

二、申請補助對象或投標廠商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請填具「事前揭露表」併同申請文件遞交本署(不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身分關係者,則免填表;揭露表格式同其他申請文件,均附於作業要點內);如違反者依同法第18條第3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三、承辦人、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

觀護人室 觀護人 田永琴(02)2381-7836分機2304
c_roges@mail.com.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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