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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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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施測心理測驗,幫助受保護管束者進行自我探索,並協助其復歸社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21
  • 資料點閱次數:520
團體施測心理測驗,幫助受保護管束者進行自我探索,並協助其復歸社會照片

   觀護制度的社區處遇,對於受保護管束當事人有司法、教育、心理及協助復歸社會等功能,亦是保障社會大眾、預防再犯的重要角色。由於受保護管束人間的異質性甚大,可能伴隨有精神疾病、人格違常、智能障礙、情緒症狀等不同面向的困擾。

   為了有效區辨受保護管束人身心認知狀況,以達到更細緻化、個別化、專業化的觀護處遇,本署觀護人室於今年度開辦心理測驗團體,以基本人格量表進行適應不良或心理疾病的初步篩檢。

   基本人格量表為美國著名心理學者Douglas N. Jackson及其同僚共同編製完成,其目的在評量人格與精神病理學上多面向特質,適用於個別及團體施測。本月22日,已完第一次的施測團體,共有27位受保護管束人參與。除了團體施測外,心理師也會在隔月進行測驗結果說明,協助受保護管束當事人能夠更加瞭解自己個人的人格特質,同時也可作為觀護人及心理社工人員在進行保護管束、生活輔導、職業輔導或心理諮商治療時的重要參考依據。

   其目的性都是在建構觀護制度社區處遇兩個核心-社會復歸及社會防衛。在觀護人約談時,若發現有心理異常或精神疾患的受保護管束人,可轉介本署觀護人室心理師專業陪伴、心理諮商(治療),瞭解其犯罪動機、危險因子,及視精神狀態必要時轉介相關醫療院所,預防其再犯,為維護社會治安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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