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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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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辦理修復式司法案件團體督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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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辦理修復式司法案件團體督導

    修復式司法關注核心是在犯罪發生後,如何協助被害人療癒創傷、復原破裂的關係,並賦予「司法」新意涵,即在尋求真相、道歉、撫慰、負責與復原中伸張正義。

    本署修復團隊成員係由律師、心理諮商師、社工師、犯罪被害人保護志工、更生輔導員與榮譽觀護人等共24位各界菁英組成。本署自10191日起正式開辦修復司法方案以來,秉持對於修復式司法精神的高度認同,穩健推動實施,迄今已累積108件案件。依據對被害人與加害人在參與本方案並進入對話後的追蹤調查發現,被害人多數「感覺正義得到實現」,多數加害人同意「會全力避免此類案件再次發生」,顯然經由修復式過程,已達其「在復原中實現正義」的正面意義,也讓更多被害人感受到司法體系的溫度與實現正義。

    為提升修復促進者的專業素養及團隊合作精神,本署於114926日下午130舉行114年修復式司法案件團體督導。本署林逸群主任檢察官與蔡沛珊主任檢察官蒞臨指導,並感謝本署促進者,長期對修復式司法之努力與奉獻。

    此次團體督導課程是挑選今年本署二件修復案件,由承辦促進者報告處理案件之經過與心得,本署促進者進行討論,最後由本署修復式司法督導謝澤銘對案件給予建議與督導。與會促進者討論熱烈,參與的伙伴會後皆表示,此課程可以再次提升其執行修復案件的專業知能,讓其將來執行此業務更有信心與熱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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