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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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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110年度修復式司法案件團體督導課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23
  • 資料點閱次數:718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110年度修復式司法案件團體督導課程照片

   修復式司法關注核心是在犯罪發生後,如何協助被害人療癒創傷、復原破裂的關係,並賦予「司法」新意涵,即在尋求真相、道歉、撫慰、負責與復原中伸張正義。

   本署修復團隊成員係由律師、心理諮商師、社工師、犯罪被害人保護志工、更生輔導員與榮譽觀護人等共41位各界菁英組成。本署自10191日起正式開辦修復司法方案以來,秉持對於修復式司法精神的高度認同,穩健推動實施,迄今已累積74件案件,其中共72案已結案,進入對話與未進入對話之案件數比為44%55%,進入對話案件有七成達成協議。依據對被害人與加害人在參與本方案並進入對話後的追蹤調查發現,被害人多數「感覺正義得到實現」,多數加害人同意「會全力避免此類案件再次發生」,顯然經由修復式過程,已達其「在復原中實現正義」的正面意義,也讓更多被害人感受到司法體系的溫度與實現正義。

   而為提升修復促進者的專業素養及團隊合作精神,本署於1119日下午230舉行110年修復式司法案件團體督導。本署主任檢察官徐則賢代表本署檢察長感謝本署促進者,長期對修復式司法之努力與奉獻。本署修復式司法召集人廖英藏醫師則表示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衝擊下,促進者還是熱情的參與協助修復司法案件,這在在展現了我們社會在嚴峻環境下仍保有堅韌與溫暖的一面,讓參與者感受到修復式司法是溫暖富有人性的制度,不僅可以解決雙方的爭議,讓被告有機會向被害人表達歉意,使其心靈傷害得以修復,進而建立更和諧的社會。此次團體督導課程是以分組的方式進行,挑選今年本署四件修復案件,由承辦促進者報告處理案件之經過與心得,小組成員進行討論,最後由二位修復式司法督導陳韻琴與謝澤銘對案件給予建議與督導。與會促進者討論熱烈,參與的伙伴會後皆表示,此課程可以再次提升其執行修復案件的專業知能,讓其將來執行此業務更有信心與熱忱,會議於下午530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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