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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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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暨生命教育認知輔導課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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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暨生命教育認知輔導課程照片

   臺北地檢署於109214日上午900分,在本署第三辦公室一樓大型團體輔導教室召開「法治教育暨生命教育認知輔導課程」,課程共分為兩場次,每一場次90分鐘,合計180分鐘,參加人數共64人。

   第一場次由劉孟錦律師主講,向參加課程的「受處分人」及「受保護管束人」,講解「生活法律」,課程約分幾大主題,由正當的法律程序、法律邏輯及正義的實現開始,到介紹各種犯罪的構成要件,例如:不能安全駕駛罪、肇事逃逸罪等,最後再講解法律上的舉證責任與訴訟風險,讓來參加課程的人都能瞭解生活化的法律常識,進而避免再度犯罪。

 第二場次由法鼓山社會人文基金會的心六倫種子教師張樹倫主講,講解為「生命教育認知輔導課程」,課程包括:一、憤怒其實是深層的恐懼。二、認識費斯丁格法則。三、學習控制情緒。四、轉換觀點。五、培根的四種假相。六、逆向思考及正面解讀。七、二十一世紀的生活主張。透過老師課程上的帶領,讓參與課程的人,都能獲得的心靈上的提升及平靜,也藉由此更加瞭解自己情緒的由來,學會面對它甚至是控制它,進而避免因情緒上的失控而導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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