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臺北地檢署與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共同辦理「不能安全駕駛罪酒駕個案醫療介入計畫」有效降低再犯率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23
  • 資料點閱次數:252
臺北地檢署與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共同辦理「不能安全駕駛罪酒駕個案醫療介入計畫」有效降低再犯率照片

   臺北地檢署與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以下簡稱松德院區)共同辦理「不能安全駕駛罪酒駕個案醫療介入計畫」,從105年開始實施本方案得到良好成效。10946日,松德院區楊添圍院長及黃名琪主任拜會本署周章欽檢察長並進行業務交流,出席人員有沈念祖主任檢察官、鄧定強主任檢察官、劉寬宏主任觀護人、邱書偉觀護人組長、廖意惠觀護人、賴慧如觀護人職務代理人等與會。

   松德院區黃名琪主任在報告中提到臺北地檢署轉介的個案中,依統計有高比例之酒精使用問題及酒癮者。又依處遇計畫規定易服勞役或易科罰金者須接受半年治療處遇;緩起訴被告者須接受一年期或兩年期治療。從目前的資料顯示參與計畫者在治療結束後一年再犯率5.6%,相對於未參與治療者再犯率18%。顯示透過醫療介入可降低再犯率,改善其飲酒及情緒問題,亦可提升生活品質。

   會議中周檢察長以毒品戒癮處遇的經驗,期盼酒癮個案也能結合就醫、就學、就業、就養等社會資源介入輔導,協助復歸社會;鄧主任檢察官則提及將與松德院區合作,成為未來禁戒處分個案之安置醫院。臺北地檢署將持續過去與松德院區的合作模式,致力降低藥酒癮案件之再犯率,為建構社會安全網絡、保障社會大眾安全共同努力。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