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檢署召開「修復式司法案件評估及工作會議」 提供促進者專業建議 精進修復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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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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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8月28日臺北地檢署召開修復式司法案件評估及工作會議,臺北地檢署修復司法工作小組之委員組成為負責修復式司法業務之兩位主任檢察官、主任觀護人、二位承辦觀護人、修復司法團隊的召集人與二位督導。
會議中針對目前進行中之案件予以討論,並給予建議,討論的內容與建議均會做成會議紀錄,作為下次督導討論及執行改進之參考。臺北地檢署透過定期召開的工作會議,使修復式司法督導能更周延的對修復促進者提供專業知能及技巧指導、案件執行問題討論,讓修復促進者在案件處理上能更精準掌握修復式司法概念之精神及運作,以達到促成加害人和被害人和解、創造雙贏地步、修復彼此傷害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