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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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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檢署辦理109年義務勞務執行機構座談會暨表揚大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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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檢署辦理109年義務勞務執行機構座談會暨表揚大會照片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於112日辦理義務勞務執行機構座談會暨表揚大會,會議由馬中人主任檢察官主持,高檢署吳怡明檢察官兼書記官長出席指導,邀集本署遴聘之緩起訴及緩刑附條件義務勞務執行機構執行督導、本署觀護人室業務承辦之相關人員參加,本次會議由臺北地檢署及臺北市榮譽觀護人協進會共同辦理,召開本次會議的目的,除了要感謝各執行機構願意接納勞動人,協助安排勞務,讓他們執行完成勞動外,並為達成本署與義務勞務執行機構間之溝通、交流,以及有效連結司法保護與社會資源,以提升緩起訴處分與緩刑義務勞務之執行效益。

   會中首先表揚109年績優執行機構,一年內完成執行人數達到表揚標準的義務勞務執行機構共有六個:「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解癮戒毒協會」、「財團法人新北市新店區太平宮」、「新店戒治所」、「中華民國自閉症總會」、「臺北市立溪口國小」、「臺北市立螢橋國中」;接著,由觀護人室報告年度業務執行概況,讓與會各執行機構能夠瞭解,本署過去一年來,在執行義務勞務工作上的具體作法與成效,並提醒各機構應注意事項。

   本次會議座談方式,不同於以往單向的業務報告、問題提問及說明,而改採分組討論的方式進行,共分成四個小組,由觀護佐理員擔任分組的桌長,各小組的執行機構督導,就其執行的經驗與其他機構分享,輪流發言,並律定時間,讓各機構交換小組座位,期能讓不同機構間,充分的相互交流工作實務經驗,以達到辦理座談會的最大效益。最後,並請各執行機構針對本次會議,填寫「執行經驗分享討論」及「滿意度調查表」書面資料,以利本署蒐整各執行機構所提出之具體建議,做為爾後精進執行義務勞務工作之參考。

   本次座談會,期望透過小組意見交換與各執行機構面對面的經驗分享、交流、溝通,達到充分發揮本署與各義務勞務執行機構間合作的力量,共同協助義務勞務個案完成勞動時數,達成相輔相成的雙重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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