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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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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展榮譽觀護人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23
  • 資料點閱次數:1857

成年觀護需要您

法務體系轄下地檢署的觀護業務為一種圍牆外處遇,有別於傳統的應報威嚇的監獄內處遇。

本署觀護處遇所執行之對象,有假釋或緩刑付保護管束人,緩起訴義務勞務之被告及易服社會勞動人,這些對象均係違反刑事規定而受處罰。處遇這些對象涉及各種面向的知能,其問題單由公務部門恐力有未逮,如能藉由社會熱心人士的參與與協助,將有助於阻止再犯之發生,提升社會之和諧。

為了減少犯罪,為了美好的家園,為了讓我們的愛心流向需要的地方,歡迎您加入榮譽觀護人的行列。

榮譽觀護人的服務範圍

榮譽觀護人應本服務社會之精神,協助檢察機關辦理之事務如下:

(一) 辦理社區處遇事務,如易服社會勞動、義務勞務、法治教育、戒癮治療等。

(二) 執行保護管束事務,如假釋、緩刑之案件。

(三) 其他司法保護事務,如反毒、反賄選、預防犯罪之宣導等。

如何加入榮譽觀護人的行列

(一)凡年滿二十五歲、品行端正,具有服務熱忱,並接受基礎訓練、特殊訓練、實務訓練期滿,以及通過考核,即可獲遴聘為榮譽觀護人。

(二)受地檢署遴聘為榮譽觀護人後,請加入榮譽觀護人協進會,以利以團體之力量協助推展成年觀護與相關之司法保護業務。

有關榮譽觀護人之規定請參閱附件:檢察機關遴聘榮譽觀護人實施要點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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