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函以,修正退休公教人員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之發給對象,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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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退休公教人員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發給對象之一為支(兼)領月退休金在新臺幣(以下同)2萬5,000元以下者(兼領月退休金者係以原全額月退休金為計算基準),該月退休金基準數額自113年1月1日起調整為2萬8,0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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