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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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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3年度檢察官助理錄取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4-16
  • 資料點閱次數:2487

一、報到日期

113年819日(星期一)上午9

二、報到地點

本署第三辦公室人事室(臺北市中正區桃源街21號,請洽1樓服務台報到)

三、報到注意事項

(一)應攜帶以下文件:

1、身分證影本、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2、公立醫院檢查合格之一般體格檢查表。

3、臺灣銀行存摺封面影本(辦理薪資轉帳作業,如尚無該行帳戶,請事先前往開戶)。

(二)為製作識別證,請於113814日前先提供「大頭照電子檔」及「英文姓名(與護照相同)」至本署人事室信箱tpcp@mail.moj.gov.tw

(三)請正取人員於前開報到日期、地點辦理報到手續,放棄報到者,請於113814日前通知人事室,逾期未報到者,以棄權論,並註銷錄取資格;若有特殊事由無法即時到職者,應於113814日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署申請保留儲備資格,本署人事室聯絡電話(022314-6881轉分機2294陳科員。

四、榜單

(一)正取12名:

陳○璇(F22*****74)、王○婷(H22*****06)、林○晴(F23*****33

戴○安(A22*****94)、楊○賦(N12*****99)、高○圻(A22*****34

巫○婕(F22*****68)、蕭○恬(A22*****48)、吳○臻(S22*****83

楊○恩(F22*****85)、李○禎(H12*****35)、詹○媛(F22*****74

(二)備取1名:(遇正取人員放棄報到或出缺時依序通知遴用)

涂○錚(V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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