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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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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高等法院法官審理何姓被告,涉有收受賄賂嫌疑乙案,聯合新聞稿(二)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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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檢察署、臺北地檢署聯合新聞稿(二)


一、司法為正義之最後一道防線,司法清明向為全民所殷切期望。事實上,全國各審級絕大多數法官、檢察官亦在此一自我要求期許下,戮力不懈,以維司法清譽。但遺憾的,仍有極少數之法官、檢察官未能潔身自持,致有敗壞司法風紀之情事發生,不僅其個人觸犯法律,亦讓所有兢兢業業、戮力從公之司法人員因而蒙羞。最高法院檢察署(下稱:最高檢署)將本「正人必先正己」之精神,積極整飭司法風紀,以爭取人民之信賴。
二、本案係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審理何姓被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涉有收受賄賂嫌疑,案經最高檢署列為「正己專案」指揮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臺北地檢署)、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工作站(下稱:北機站)偵辦,黃檢察總長多次召集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顏檢察長、臺北地檢署林檢察長、最高檢署特偵組主任陳宏達、調特偵組辦事主任檢察官郭永發、臺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謀信、北機站主任劉復興等人組成專案會議,由黃檢察總長親自主持,擬定偵查步驟、內外分工、期程進展、收網方式、突發狀況之因應等偵查計畫後,於今日上午,由最高檢署特偵組檢察官、臺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共同指揮北機站、臺北市調查處、臺北縣調查站、苗栗縣調查站、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調查官,分別至臺灣高等法院4名法官辦公室、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1名檢察官辦公室及相關涉案人員住處等處所執行搜索、拘提等偵查作為,合計執行搜索處所34處、拘提被告7人,傳喚被告及證人共13人。除何姓被告未拘提到案外,其餘被告李0地、邱0榮、謝0貞、陳0和、蔡0治及黃賴0珍等均到案,並有查扣證物。到案被告先由調查官詢問後,於19時陸續解送或隨同到臺北地檢署,經專案檢察官分別訊問後,以被告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行、收賄罪嫌重大,並有串證、湮滅證據或逃亡之虞,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三、目前對涉案司法官及相關人士採取搜索、偵訊、聲押行動,僅是檢調機關蒐集證據之必要作為,檢調機關將本毋枉毋縱之精神,縝密為之,俟偵查終結後,再對涉案司法官及相關人士有無涉及行、收賄之犯行作明確認定,並對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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