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贓物庫於99年12月23日拍賣扣押物乙批,有意承購者,請屆時到場競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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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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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11月17日
發文字號:北檢治總安字第0990900168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拍賣沒收扣押物乙批,有意承購者,請屆時到場競買。
依據:奉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99年10月28日檢總卯字第0990900672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 拍賣日期:中華民國99年12月23日(星期四)上午10時整。
二、 拍賣地點:本署贓物庫(台北市文山區保儀路120號)。
三、 拍賣物品:電器用品、機車、腳踏車、電腦、手機等舊貨乙批。
四、 拍賣方式:以出價最高且超過底價,經拍賣人喊價三次無人加價,並當場繳清價金者為拍定人。
五、 注意事項:
(一) 本署就拍定物不負瑕疵擔保責任,請各應買受人自行注意。
(二) 承購人(拍定人)應當場提示身分證、印章以供登記。
檢察長 楊 治 宇
公告拍賣沒收扣押物乙批如下圖(自動播放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