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98藍保管字第600號毒品-愷他命(K他命)依法公告銷燬。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4-16
- 資料點閱次數:60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12月24日
發文字號:北檢治總98藍300字第0990900356號
附件:如文
主旨:扣案三級毒品愷他命(K他命)(詳公告事項),業經判決確定,經公告後一個月內無機關(構)申請使用者,依法銷燬之。
依據:醫藥研究或訓練用毒品及器具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辦法辦理。
公告事項:
一、保管字號、扣押物品名稱、重量: 98年藍保管字第600號─愷他命,淨重29441.75公克。
二、裁判確定日期: 99年9月13日(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上更一字第255號)。
檢察長 楊 治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