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拍賣偵查中扣押車輛1輛,有意承購者,請屆時到場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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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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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公告拍賣偵查中扣押車輛1輛,有意承購者,請屆時到
場購買。
依 據:依據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偵查中扣押物變價應行注意
事項,經本署檢察長於101年6月21日核准辦理。
公告事項:
一、拍賣日期:中華民國101年7月12日上午10時起。
二、拍賣地點:臺北市文山區保儀路120號(本署木柵贓物庫)
前廣場。
三、拍賣原因:本次拍賣物為被告以犯罪所得購買且供犯罪
所用之物,屬得沒收之物, 且有喪失毀損之虞及不便保
管情事,經被告及車籍登記名義人請求、同意之情況下
,由本署依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偵查中扣押物變價應
行注意事項之規定進行拍賣,賣得價金由本署保管。
四、拍賣物品:
(一)車種名稱:自用小客車。
(二)廠牌:BMW。
(三)形式:520D SEDAN。
(四)出廠年月:2006年9月。
(五)車身式樣:轎式 P(HID頭燈)。
(六)顏色:白。
(七)排氣量(馬力):1995C.C.。
(八)數量:1輛。
(九)品質:依據鑑定公司於101年6月26日出具鑑定報告書,
本次於101年6月25日勘查動產車輛BMW 520D自用小客車
,車牌號碼為1337-RY號,行駛里程數為96120公里,勘
查當日設備保持完整,保養情況良好。
(十)稅費、違規罰鍰: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花
蓮監理站101年6月12日北監花一字第1010008507號函,
車牌號碼1337-RY號自小客車,無積欠交通違規罰款及
他項權利登記,惟101年度牌照稅11230元及燃料使用費
3708元尚未繳納。
五、觀覽拍賣物之日期:中華民國101年7月11日上午10時起
至當日下午15時止。
六、觀覽拍賣物之處所:臺北市文山區保儀路120號本署木柵
贓物庫前廣場。
七、拍賣方式:
(一)凡欲參加競買者,需攜帶國民身分證準時到場。
(二)現況點交,買受人就拍賣物無瑕疪擔保請求權。
(三)拍賣以出價最高者,經呼叫三次後為拍定,但所出價款
未達底價者,不予拍定。
(四)本件拍賣之價金,需於拍定後立即以現金支付完畢;本
件拍賣拍定後所得價金,由出納人員點收其數量無誤後
,裝入信封袋內密封,並請拍定人於封口處簽名蓋指印
後,再由出納人員現場簽發臨時收據予拍定人。所收價
金於出納人員交予臺灣銀行人員,再由本署開立正式收
據予拍定人。
(五)確認拍定人已繳納拍賣價金後,須俟本署完成相關行政
流程並核發權利證明書、鑰匙後,由拍定人當天下午現
場自行取走車輛後,本署不負保管之責。
(六)本署將發函監理單位移轉所有權予拍定人,惟若車輛有
積欠使用牌照稅、汽車燃料使用費及交通違規罰鍰,拍
定人需先繳清始得辦理過戶登記。
(七)本件鑑定服務費用為新臺幣4200元,已先由本署墊付,
拍定人於繳納拍定價金時,另需支付本項鑑定服務費。
正本:本署牌示處、臺北市政府中正區區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