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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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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拍賣偵查中扣押車輛2輛,有意承購者,請屆時到場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6-21
  • 資料點閱次數:821

主旨:公告拍賣偵查中扣押車輛2輛,有意承購者,請屆時到場
購買。
依 據:依據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偵查中扣押物變價應行注意
事項,經本署檢察長於102年2月20日核准辦理。
公告事項:
一、拍賣日期:中華民國102年2月26日上午10時起。
二、拍賣地點:臺北市文山區保儀路120號(本署木柵贓物庫)
前廣場。
三、拍賣原因:本次拍賣物為被告以犯罪所得購買之物,屬
得沒收之物,且有喪失毀損之虞及不便保管情事,經被
告及車籍登記名義人請求、同意之情況下,由本署依檢
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偵查中扣押物變價應行注意事項之
規定進行拍賣,賣得價金由本署保管。
四、拍賣物品:
(一)1799-L2號車
1.車種名稱:自用小客車。
2.廠牌:VOLKSWAGEN牌。
3.形式:TIGUAN 2.0 TSI。
4.出廠年月:2011年10月。
5.車身式樣:旅行式。
6.顏色:白。
7.排氣量(馬力):1984 C.C.(HP)。
8.數量:1輛。
9.品質:依據鑑定公司於102年2月7日出具鑑定報告書,
本次於102年2月7日勘查動產車輛VOLKSWAGEN TIGUAN
2.0 TSI自用小客車,車牌號碼為1799-L2號,行駛里程
數為5903公里,勘查當日內裝及外觀完好無損,雖左後
輪有鋼釘刺穿,惟已於當日即刻請修車師傅修補完成,
保養維護尚稱良好,現場發動及短程行駛,引擎聲音、
燈光等基本功能皆正常。
10.稅費、違規罰鍰: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士林監理站102年2月1日北市監士字第1020000464號函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士林分處102年2月4日北市稽士林
乙字第10249036700號函、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102年
2月5日北市裁管字第10231752400號函,車牌號碼1799
-L2號自小客車,無積欠稅費及交通違規罰款,無設定
動產抵押或附條件買賣登記。

1799l2
(二)6166-L7號車
1.車種名稱:自用小客車。
2.廠牌:LEXUS牌。
3.形式:RX450H。
4.出廠年月:2011年10月。
5.車身式樣:旅行式。
6.顏色:灰。
7.排氣量(馬力):3456 C.C.(HP)。
8.數量:1輛。
9.品質:依據鑑定公司於102年2月7日出具鑑定報告書,
本次於102年2月7日勘查動產車輛LEXUS RX450H自用小
客車,車牌號碼為6166-L7號,行駛里程數為8210.3公
里,勘查當日內裝及外觀完好無損,保養維護尚稱良好
,現場發動及短程行駛,引擎聲音、燈光等基本功能皆
正常。
10.稅費、違規罰鍰: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
士林監理站102年2月1日北市監士字第1020000464號函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士林分處102年2月4日北市稽士林
乙字第10249036700號函、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102年
2月5日北市裁管字第10231752400號函,車牌號碼6166
-L7號自小客車,無積欠稅費及交通違規罰款,無設定
動產抵押或附條件買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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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觀覽拍賣物之日期:中華民國102年2月25日下午2時起至
5時止。
六、觀覽拍賣物之處所:臺北市文山區保儀路120號本署木柵
贓物庫前廣場。
七、拍賣方式:
(一)凡欲參加競買者,需攜帶國民身分證準時到場。
(二)現況點交,買受人就拍賣物無瑕疪擔保請求權。
(三)拍賣以出價最高者,經呼叫三次後為拍定,但所出價款
未達底價者,不予拍定。
(四)本件拍定價金須以現金支付,由出納人員點收其數量無
誤後,裝入信封袋內密封,再交予臺銀人員。
(五)確認拍定人已繳納拍賣價金後,由本署交付拍賣證明書
、鑰匙後,即由拍定人現場自行取走車輛,本署不負保
管之責。
(六)本署將發函監理單位配合拍定人辦理移轉所有權事宜,
惟若車輛有積欠使用牌照稅、汽車燃料使用費及交通違
規罰鍰,拍定人需先繳清始得辦理過戶登記。
(七)本件每台車鑑定服務費用各為新臺幣2500元,已先由本
署墊付,拍定人於繳納拍定價金時,另需支付本項鑑定
服務費。

正本:本署牌示處、臺北市政府中正區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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