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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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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變賣本署報廢財產物品一批,擬採議比價方式變賣,有意承購者,請於105年1月27日上午10時至本署總務科統一進行會勘議比價。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6-21
  • 資料點閱次數:720
主旨:公告變賣本署報廢財產物品一批,擬採議比價方式變賣,有意承購者,請於105年1月27日上午10時至本署總務科統一進行會勘議比價。
依據:依行政院頒訂之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0條、第66條;物品管理手冊第29條辦理。
說明:
一、 會勘時間:中華民國105年1月27日(星期三)上午10時。
二、 會勘地點:請至本署一樓總務科(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集合, 統一進行會勘。
三、 變賣物品:詳如附件照片供參,實際以現場物品為主。
四、 變賣方式:請參與會勘廠商於105年1月29日下班前提出報價單送本署總務科,由價高者為買受人。
10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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