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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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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2年度偵字第23259號案件被告許鴻玲不起訴處分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08
  • 資料點閱次數:91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48

發文字號:北檢銘收11223259字第00972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2年度偵字第23259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被告許鴻玲。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2年度偵字第23259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收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許鴻玲向本署收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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