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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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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09年度毒偵字第2754號案件被告區璞之發還刑事保證金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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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15
  • 資料點閱次數:171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415

發文字號:北檢銘餘109毒偵2754字第01038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09年度毒偵字第2754號發還刑事保證金通知、保證金領款須知、撥款同意書各1 份,本案被告區璞之。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09年度毒偵字第2754號發還刑事保證金通知、保證金領款須知、撥款同意書各1 份,現由本署餘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區璞之向本署餘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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