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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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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2年度偵緝字第3690號案件被告陳威穎之家屬不起訴處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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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27
  • 資料點閱次數:102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426

發文字號:北檢銘收112偵緝3690字第01175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2年度偵緝字第3690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被告陳威穎之家屬。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2年度偵緝字第3690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收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陳威穎之家屬向本署收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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