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署112年度偵字第13859號案件告訴人吳志倫不起訴處分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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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22日
發文字號:北檢麗112偵13859字第01394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2年度偵字第13859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告訴人吳志倫。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2年度偵字第13859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麗股書記官保管中,請告訴人吳志倫向本署麗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