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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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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2年度偵字第18185、29642號、113年度偵字第3773號案件被告邱碧珍起訴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5-22
  • 資料點閱次數:208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522

發文字號:北檢律11229642字第01390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2年度偵字第18185、29642號、113年度偵字第3773號起訴書,本案被告邱碧珍。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2年度偵字第18185、29642號、113年度偵字第3773號起訴書正本,現由本署律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邱碧珍向本署律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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