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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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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1年度偵字第26587、35959號、114年度偵字第9569號案件被告林冠宏起訴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4-16
  • 資料點閱次數:78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11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慶114偵9569字第00904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1年度偵字第26587、35959號、114年度偵字第9569號起訴書,本案被告林冠宏。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1年度偵字第26587、35959號、114年度偵字第9569號起訴書正本,現由本署慶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林冠宏向本署慶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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