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17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麗112偵21519字第00936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2年度偵字第21519號不起訴處分書。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2年度偵字第21519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麗股書記官保管中,請告訴人向本署麗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