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2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為114毒偵1134字第01143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毒偵字第1134號起訴書,本案被告劉遠秀。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毒偵字第1134號起訴書正本,現由本署慶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劉遠秀向本署慶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