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7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閏114偵緝677字第01195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緝字第677號起訴書,本案被告陳建業。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偵緝字第677號起訴書正本,現由本署閏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陳建業向本署閏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