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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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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偵字第34924號案件告訴人劉海安不起訴處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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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4-05-20
  • 資料點閱次數:8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20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宇113偵34924號字第01309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偵字第34924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告訴人劉海安。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3年度偵字第34924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宇股書記官保管中,請告訴人劉海安向本署宇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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