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偵字第34924號案件告訴人劉海安不起訴處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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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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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20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宇113偵34924號字第01309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偵字第34924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告訴人劉海安。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3年度偵字第34924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宇股書記官保管中,請告訴人劉海安向本署宇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