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毒偵字第2810號案件被告方文彥不起訴處分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6-05
- 資料點閱次數:100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5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巨113毒偵2810字第01462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毒偵字第2810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被告方文彥。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3年度毒偵字第2810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巨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方文彥向本署巨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