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1300號案件被告石家銘不起訴處分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6-24
  • 資料點閱次數:81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24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雨114偵1300字第01646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1300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被告石家銘。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偵字第1300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雨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石家銘向本署雨股書記官領取。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