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26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張114偵4068字第01691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4068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被告沈皓。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偵字第4068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張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沈皓向本署張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