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13701號案件被告湯于萱不起訴處分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7-02
  • 資料點閱次數:33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1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崑114偵13701字第01723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13701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被告湯于萱。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偵字第13701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崑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湯于萱向本署崑股書記官領取。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