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20510號被告葉品村刑事傳票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7-02
  • 資料點閱次數:55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30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生114偵20510字第01718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20510號刑事傳票,本案被告葉品村。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偵字第20510號刑事傳票,現由本署生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葉品村向本署生股書記官領取。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