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緝字第845號案件被告范至熙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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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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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7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玉114偵緝845字第01766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緝字第845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本案被告范至熙。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偵緝字第845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正本,現由本署玉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被告范至熙向本署玉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