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偵字第25771號案件告訴人許姝娟不起訴處分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7-07
- 資料點閱次數:61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4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平113偵25771字第01762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偵字第25771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告訴人許姝娟。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3年度偵字第25771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平股書記官保管中,請告訴人許姝娟向本署平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