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調院偵字第2423號案件被告朱萬康不起訴處分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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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24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霽114調院偵2423字第01865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調院偵字第2423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被告朱萬康。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調院偵字第2423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霽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朱萬康向本署霽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