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18665號案件被告黃琪莉不起訴處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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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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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30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水114偵18665字第01907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18665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被告黃琪莉。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偵字第18665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水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黃琪莉向本署水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