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調偵字第1326號案件被告孫志成不起訴處分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8-04
  • 資料點閱次數:68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8月4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宿113調偵1326字第01947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調偵字第1326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被告孫志成。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3年度調偵字第1326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宿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孫志成向本署宿股書記官領取。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