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9874號案件告訴人陳沛辰不起訴處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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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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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1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雨114偵9874字第02205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偵字第9874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告訴人陳沛辰。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偵字第9874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雨股書記官保管中,請告訴人陳沛辰向本署雨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