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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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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1年度執字第856號具保人通知,本案具保人丁錦波,請查照。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1-14
  • 資料點閱次數:57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13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切111執856字第00094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1年度執字第856號具保人通知,本案具保人丁錦波,請查照。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具保人丁錦波應受送達處所不明,依法公示送達。
二、本件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三、本署應送達之111年度執字第856號具保人通知,現由本署切股書記官保管中,請具保人向本署切股書記官領取。

檢察長 王俊力

檢察官 鄭雅方 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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