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執字第709號執行傳票命令,本案受刑人吳宗霖,請查照。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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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25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節115執709字第00563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執字第709號執行傳票命令,本案受刑人吳宗霖,請查照。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受刑人吳宗霖應受送達處所不明,依法公示送達。
二、本件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三、本署應送達之115年度執字第709號執行傳票命令,現由本署節股書記官保管中,請受刑人向本署節股書記官領取。
檢察長 王俊力
檢察官 郭盈君 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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