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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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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調院偵字第1881號案件被告郭星沅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6-02
  • 資料點閱次數:90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6月1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言115調院偵1881字第01502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調院偵字第1881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本案被告郭星沅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調院偵字第1881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正本,現由本署言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郭星沅向本署言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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