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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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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他字第3471號案件告訴人朱家慧簽結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6-11
  • 資料點閱次數:53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6月11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能115他3471字第01597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他字第3471號簽結函,本案告訴人朱家慧。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5年度他字第3471號簽結函正本,現由本署能股書記官保管中,請告訴人朱家慧向本署能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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