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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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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速偵字第576號案件被告林國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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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5-06-22
  • 資料點閱次數:56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6月18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談115速偵576字第01674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速偵字第576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本案被告林國昌。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5度速偵字第576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正本,現由本署談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林國昌向本署談股書記官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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