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6月23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呂115偵緝402字第01696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偵緝字第402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被告李惠澤。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5年度偵緝字第402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呂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李惠澤向本署呂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