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號114調偵906字第01779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4年度調偵字第906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告訴人林麗菁。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4年度調偵字第906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號股書記官保管中,請告訴人林麗菁向本署號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