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調院偵字第1959號案件被告PEH CJOON MIN BENJA不起訴處分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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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31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清115調院偵1959字第02075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調院偵字第1959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被告PEH CJOON MIN BENJA。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5年度調院偵字第1959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清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PEH CJOON MIN BENJA向本署清股書記官領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