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7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容115調院偵73字第02137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調院偵字第73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告訴人盧正男。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5年度調院偵字第73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容股書記官保管中,請告訴人盧正男向本署容股書記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