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偵緝字第413號案件被告RANNING GENNAH FORNAL不起訴處分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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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2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雲113偵緝413字第02185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3年度偵緝字第413號不起訴處分書,本案被告RANNING GENNAH FORNAL。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3年度偵緝字第413號不起訴處分書正本,現由本署雲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被告RANNING GENNAH FORNAL向本署雲股書記官領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