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20日
發文字號:北檢力少115保全315字第02238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署115年度保全字第315號駁回聲請函文,本案聲請人林元麗。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60條。
公告事項:本署應送達之115年度偵字第8577號駁回聲請函文正本,現由本署少股書記官保管中,請聲請人林元麗向本署少股書記官領取。